近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下发通知。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8月11日中新网)
由“证明”乱象造成的群众办事难,一直以来备受垢病,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有其迫切性和现实意义。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要部署的实际举措,实践中必须高度重视各项措施的落实,打通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显示了破解这一难题的决心。但文件要落到实处,关键还是要对要求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并做好政策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当。
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证明”涉及部门众多,如不能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干各的,结果肯定达不到整治规范的目的。由此,要本着权责一致、主动担当的精神,就有关问题反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及早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同时,规范“证明”工作应重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好的意见、建议,应会对改革的完善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关注和吸收外地的成功经验,也是十分必要的。吉林等地已先行出台改革措施,取得了不错的经验,为制定全国性的改革措施提供了有益借鉴。因此,要以积极稳妥的态度,认真学习地方经验,推动这项改革稳妥健康地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文件已经出台,关键还在于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这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务必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梁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