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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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混淆劳动劳务关系输理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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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本息保证 工商查处罚款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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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8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承诺投资本息保证 工商查处罚款15万

 

近年来,各类投资理财公司遍及大街小巷,伴随而来的是各种违法投资理财广告扑面而来,令人眼花缭乱,诸如“年化收益18%,保本保息”,“安全、可靠、收益爽”、“零风险、高回报”等,或者虚拟、杜撰一个国家重点工程作为投资项目,以高回报率,吸引投资者的眼球。怀柔工商分局近日就查处一起承诺投资回报预期的违法宣传案件。

典型案情

2016年3月,怀柔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互联网上的P2P网贷系统的“新手指引”页面中含有“投资100%本息保障”内容,网页内未见当事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的提示或警示,该行为涉嫌违法《广告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网贷系统的“新手指引”页面对投资收益做出了保证性承诺,且未履行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的警示或者提示告知义务,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50000元。

工商提醒

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要保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做出合理提示或者警示,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的风险提示语。同时,投资必然存在着风险,在投资广告中不得含有对外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含有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怀柔分局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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