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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确保渗漏等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后应当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签认。住宅工程还在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的,经维修的部位保修期限自业主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已过保修期限的,可由开发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协调维修,由业主自行支付维修费用。
开发商和物业“扯皮”
将被记入“黑名单”
市、区两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做好住宅工程的保修维修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维修处理不及时甚至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