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底,贵州省纪委监察厅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规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可通过汇存廉政账户的方式上交。今年8月2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8月7日《新京报》)
“廉政账户”是“浙江宁波反腐倡廉经验”的最早版本,后来迅速普及到全国。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来看,“廉政账户”的弊端很快凸显。于是中纪委、监察部很快在内部发出通知,多次要求各地不要设立“廉政账户”,对“退赃账号”也一直持否定态度。
应该说,贵州撤销“廉政账户”是明智之举,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彰显反腐的务实之举,增强了人们反腐的决心和信心。应该看到,设立“廉政账户”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公职人员将不该收的钱一律上缴,确保清廉。于是,一些贪官都笑了!“廉政账户”变了味,成为贪官们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和护身符,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在风声吃紧、行将败露之时,可能将受贿款往账户里一塞了事。
贪官在拿“廉政账户”当道具演廉洁戏,这种掩耳盗铃的把戏,就是转移视线,力图骗取组织和有关部门的信任。因此反腐倡廉,治理收受贿络等腐败,不能指望“廉政账户”发力,被动守株待兔,而是有关部门主动出击,立案查处,顺藤摸瓜,发现一次查处一次,实行零容忍。撤销“廉政账户”彰显反腐更加务实有效,不妨推而广之,一律撤销应该成为方向。
□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