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外,他是这个世界与我最亲的人。无论就血缘来说,还是就感情来讲,我与他的亲密程度都无人能及。因为他是我的弟弟,我们都曾在母亲温暖的身体里孕育、生长,并先后来到这个世界上。
据母亲说,小我三岁的他,从一出生就吸引了我全部的目光。那会的我宁肯不吃饭、不睡觉,也要守在他的襁褓边满眼温柔地看着他,哪怕他终日酣睡、瞄都不瞄我一眼,我依然乐此不疲地充当着大姐姐的角色。最盼着的就是像妈妈那样把他抱在怀里,哪怕只是一小会儿,也会让我兴奋快乐好半天。
一年后,他成了我身后的一条小尾巴,我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由于父母总是去忙地里的农活,就把我们也带到地边去。由此,照顾他的任务便顺理成章地落在了我的头上。那时的我就像个小母亲一样,喂他吃饭、喝水,帮他洗脸、洗脚,自然也包括给他接尿、擦屁股。虽然这些事儿如今的我们都已记不得了,但每每听家里的大人提起,心里还是格外温暖和甜蜜。
1978年,父母作为返城知青落实政策被安排了工作。我和他,也就不得不被分别送去姥姥家和姑奶家寄养,那一年我六岁、他三岁。小小的我们尚不知分别为何物,只知道要去的地方有钟爱的零食和极为宠溺我们的亲人,于是,我和他就有了人生唯一一次欢欢喜喜的离别。
他因为进了城的缘故,很快喜欢上了吃面包、喝奶粉,本就白净的皮肤越发如丝缎般柔软细滑,显得更加可爱。偶尔父母休息,会把我们一起接回家,那会的他已与我们都有些生分了,一回来就吵着要回去。但我还是很喜欢他,也很想他,见不到他的时候,就拿着他那张穿着小燕子图案上衣的照片左看右看。一直到他上小学,我们才重又在家里相聚。
与成绩很好的我不同,他仿佛生来就与书本无缘。即便做老师的妈妈在他身上花费了数倍于我的时间和精力,他的成绩依然糟糕得一塌糊涂。倒是上树掏鸟、下河逮鱼这一类闲事,被他干得很是风生水起,为此,他可真是没少挨爸爸的巴掌。
十七岁,我独自背着行囊出门读书,心中已开始弥漫起浓浓的离愁别绪。而他总是乐呵呵地问:“姐,哪天回来?我好去接你。”并且准时在每个月底的周末下午,骑着爸爸破旧的自行车出现在火车站的出站口。然后,载着我风一样地骑回家。靠着他日渐强壮、宽厚的背,我不禁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真的还是那个即便我分一大半苹果给他,他也还惦记我这一小半的顽皮小男生吗?
如今的我们都已人到中年,依然住的很近,并且时常相互帮衬。我知道能够成为亲人,是我们一生一次的缘分,所以尤为珍惜。
□许会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