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一提到“师傅带徒弟”,不少人会先想到工厂。其实,这种强化技能人才的荣誉感和工匠精神的做法,在机关、事业单位同样适用。近期,市文物局工会就正在开展“师带徒”相关工作。8月1日起,开始“师傅”“徒弟”的推荐。
为开展相关工作,市文物局专门成立了“师傅带徒弟”活动领导小组。 作为《北京市文物局工会2016年重点工作计划》,从7月起,市文物局工会在全局职工及技能岗位范围内,开展“师傅带徒弟”活动,目前技能岗位的调研和确定工作已经完成。“我们对‘师傅’‘徒弟’的认定列出了相关条件,目的是能出成果,而不能只是一个工作关系上的称呼改变。”市文物局工会常务副主席田淑芳介绍,要求“师傅”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市级以上技能研究、试验课题,或具有国家级、市级专业技能机构认证证书,或由市级以上技能组织确认,或业内公认的技能水平和能力的技能传承人或“工匠”。而“徒弟”条件,首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尊重“师傅”,勤奋好学。
据了解,待基层单位把“师傅”的人选、“徒弟”的选拔确定后,8月中旬至9月中旬将确认“师徒”关系,至此“师傅带徒弟”活动正式实施。田淑芳介绍,活动周期为三年,“师徒”关系一经确认,“师徒”双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在规定的“师徒”关系周期,完成培养计划内容。局工会每年都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要由“师傅”做出鉴定意见,“徒弟”自我小结收获及不足。
田淑芳介绍,这项工作也是在进一步落实《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方案》。近年来,各级工会都在加强职工队伍素质教育,在提高职工岗位技能水平方面上下功夫。
“其实,‘师带徒’就是一种简单易行且效果明显的技能传承,我们希望通过这项长期的活动,来强化技能人才的荣誉感和工匠精神,增强师徒传授和掌握岗位技能责任感,凸显承接技能职工的当代精神。我们要求局属各基层单位工会一定要重视‘师傅带徒弟’活动的意义,不是走形式。要把工会组织服务文博工作的活动与单位职工队伍素质建设结合起来,与职工技能素养结合起来,与职工技能利益结合起来。”田淑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