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三是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明确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需规范的经营行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四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服务设施,加快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改革领导机制,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相关报道详见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