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镜头下执法既是监督更是自信彰显
家庭自制发酵食品要慎行
工会应该做 职工眼里的“香饽饽”
高温防中暑 避免热射病
“洗劫”
遏制欠薪要从源头抓起
对于不合格食品 要黑榜更要严罚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庭自制发酵食品要慎行

 

截至昨天,78岁老人马淑芳及其三女儿刘改平已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治疗了35天,其孙女13岁的妞妞也刚出院不久。她们是山西吕梁人,6月18日,三人在食用自制臭豆腐后食物中毒,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6月21日进京治疗。据其家人介绍,三人已花费近50万元医药费,马淑芳曾在苏醒时写下“死”字,不想拖累家人。(7月27日《京华时报》)

时下,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有许多人喜欢自制一些发酵食品,花钱不多,吃起来还挺舒服。有的发酵食品经过几代人的制作和食用,也没见出过大问题。比如说臭鳜鱼、臭豆腐等等。打开网络一搜,各种发酵食品的制作方法工艺流程多的都看不过来。自制臭豆腐、自酿红酒、豆豉、酸菜、泡菜、酸奶、酵素等等。时不常的也能听到谁谁谁吃了自制的发酵食品引起中毒反应的消息。

为什么会出现家庭自制发酵食品引发食物中毒的事件呐?一是夏季温度高、湿度大,细菌容易很快繁殖,而家庭自制对原材料和容器的消毒不严格,致使细菌快速繁殖;二是整个加工过程由于条件和场地的限制,根本无法有效地把控,有可能使各种杂菌混入其中。特别是像臭豆腐在发酵过程中,有一种叫“肉毒梭菌”的毒菌,常会随着臭豆腐的制作而繁衍其中,人们一旦食入和吸收这种毒素后,就会有中毒反应出现;三是自制发酵食品在贮存条件上也没有保证,容易促使细菌大量繁殖。所以,对家庭自制发酵食品应当慎行。□许庆惠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