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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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工服务热线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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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张先生问:职工之前在丰台区上班,之后更换单位到房山区,一年前就已变更过工会关系。前两天去医院看病,想用京卡免费挂号,工作人员告知使用不了,因工会关系没有转移到房山区,转移工会关系应由哪个单位做?

答:告知一般由职工原单位转出,新单位转入,建议找现单位工会核实一下,看看有没有完成工会关系的转移程序。

法律咨询

吴女士问:职工在单位工作了6年,合同即将到期。2015年患了甲状腺癌,当时休了2个多月医疗期就回单位继续上班了,现在单位不与职工续签合同,是否应该延长至职工9个月医疗期满后再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京劳险发[1995]109号文件规定: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职工9个月的医疗期,应当在15个月之内累计休完,但是职工目前为正常工作状态,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不延长医疗期并与职工解除合同,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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