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提出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和用地成本,包括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亩均缴纳税收达到一定规模、土地使用税按当地最低标准征收等。
根据实施意见,安徽省将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至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降低至设区城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同时,安徽省明确提出,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安徽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区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省财政承担30%。
此外,该省还鼓励工业企业节约和集约用地,对皖北地区上一年度亩均缴纳税收5万元、其他地区缴纳8万元以上的企业,土地使用税按当地最低标准征收,市、县、区原定奖励等政策继续执行。奖励资金在地税部门征税后1个月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