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6月22日傍晚,女生小林走路经过福州市仓山区学生街附近的一条小路。突然,一条狗朝她冲了过去,咬了小林的小腿肚子一口。小林要求狗主人带其去医院处理伤口,并负责打疫苗费用。没想到狗主人当场拒绝,称狗的行为与其无关。如果小林有意见,可以咬狗一口,这样就互不亏欠了。狗主人称“有意见去咬狗”,咬伤人的尊严,也背离保护动物的初衷。当今社会倡导人与动物和谐共处,但与动物相比,人的权益和尊严,毕竟是第一位的。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