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丹)6日,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核对2015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凡是在2015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本月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并核对2015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市社保中心今年继续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今年6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2015年度社保对账单。
此外,今年4月22日之前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员,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社保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