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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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降薪是否合法如何界定?
解读电视剧《欢乐颂》中的劳动维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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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6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雎尔是否该发“实习工资”? 邱莹莹被开可索要补偿吗?
解读电视剧《欢乐颂》中的劳动维权知识

 

近年来,以职场为背景的影视作品并不少见。而在这些作品的情节中,也有不少涉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然而,影视作品中的情节是否符合常识,则需要专业人士解读,并且向公众释明法理。北京三中院的法官以近期热播的电视剧《欢乐颂》为例,向大家普及了其中涉及的劳动维权知识。

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在该剧中,主人公关雎尔由于其非名校毕业生的身份,导致她需要更加刻苦的工作,才能顺利地在实习一年之后转正。然而,观众对关雎尔的身份有些疑问,她是学生还是该公司工作人员呢?按理说,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也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岗位、报酬和福利待遇的情况。剧中关雎尔已是“毕业生”,具备劳动者的身份,并且其已领有公司工资,显然应属于试用期的公司工作人员,因此关雎尔不属于我们常说的“实习生”,公司不能随意以“实习”代替或规避劳动关系。

由此,关雎尔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如果关雎尔最终转正,可以要求公司补发超过六个月试用期之外的六个月的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显然这家外企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关雎尔可以依法请求公司支付相关薪金。(2)如果关睢尔最终没能留在公司,除非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否则,关雎尔除具有(1)中列明的请求权外,还可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能任意行使单方解除权吗?

该剧中,主人公邱莹莹一怒之下大闹公司,导致白主管假公济私、乱开发票之事东窗事发,最终白主管被公司开除,邱莹莹也被公司停工并被要求上交门卡。随后,剧中其他人物针对公司对邱莹莹做出的系列安排进行了分析,除了是否构成包庇外,大家认为邱莹莹能否继续留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主管经理会否“刀下留人”,在认定邱莹莹与经理关系一般后,大家一致认定她被公司开除已几成定局。

那么,从法律角度公司有权与邱莹莹解约吗?邱莹莹能否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关于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依据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项规定,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才有此解除权。

就此,邱莹莹的行为并不违反上述两项规定,因为其身为公司文秘,并无监督公司财务主管行为之责,也就无失职之实,更遑论“严重”之辞。因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讯员 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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