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锋:市民熊先生遗失一部手机后,联系到拾得人蔡女士,熊先生承诺给对方一定酬金以示感谢,双方便约好时间地点归还手机。这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不料双方却因酬金的数额引发纠纷,直至熊先生报警求助。尽管在民警的调解下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但当事双方“拉锯式”讨价还价的过程着实让人难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拾金索酬”的尺度与底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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