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针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本次专项治理对校园霸凌给出明确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治理对象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即日起到7月,由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开展专项督查。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