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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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误信网络诈骗信息,消费者被骗4500元
业务员被撞伤, 单位不认可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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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误信网络诈骗信息,消费者被骗4500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购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知识日渐普及的今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大大加强,当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会拨打12315投诉维权,然而并不是所有“买卖行为”都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近日,怀柔工商分局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

典型案例:

2016年3月,怀柔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人打来的电话,咨询某有限公司是否真实存在,称其看到互联网上该公司发布的代加工手工艺品信息后,缴纳了500元的手续费,准备代加工该公司的工艺品。没过几天,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与其联系称代加工的原材料已经在递送的途中,还需要再缴纳4000元的保障金。随后该投诉人又给对方通过银行转账了4000元,转账完成后感觉有点不太对劲,所以打电话询问是否有这个公司。

怀柔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了解大概情况后进行了核实调查,发现该投诉人通过网络银行转账付款,所有款项的收款方是个人,而非该公司,且未见过电话中所称的该公司“工作人员”,未与该公司签订过书面合同。经与该公司真实工作人员核实,该公司从未开展过加工手工艺品的经营业务,也从未发布过代加工手工艺品的信息。工作人员意识到当事人很有可能上当受骗了,立即提示该投诉人无论对方再以何种理由要求汇款,都不能再给对方汇款了,一旦继续汇款损失会越来越大,并建议投诉人收集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商提醒: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案例中的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而并非是生活消费需要,其与对方形成交易的行为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花样翻新的诈骗行为,代加工项目以低门槛,低投入、低技术水平要求为吸引,诱骗事主一步一步进行资金投入,最终导致上当受骗。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投资者切不可轻信类似投资项目,在没有与对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轻易不要将款项打给对方,尤其是对方的个人账户。在交易之前,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企业信息,核实联系人是否为该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并建议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考察核实再进行投资,避免上当受骗。怀柔工商分局 胡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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