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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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马路上的手机公害
法律不能缺位

 

近日,一则“珍爱生命,告别低头族”的短视频在微信圈里传播,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低头看手机”而匆匆凋谢,观者无不为之动容。

视频当中最血腥的一个场面是:一名右手接听手机的年轻女子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右面驶来的白色货车迅速撞倒在地,随即又被迎面而来的一辆泥头车碾压过去。

这样惨痛的场面让人不胜唏嘘的同时,也再次将马路安全问题推到了舆论的浪尖,网友们呼吁:低头族,别再“玩命”了!

近年来有统计显示,城市里有20%以上的交通事故因司机开车玩手机诱发,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因为低头玩手机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比例也在20%以上,合计而言,因为被手机绑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可能要占到城市交通事故的近4成,马路上的低头族正在上升为交通事故第一号的“公害”。

治理马路上的“低头族公害”,首先要依靠交通文明教育,让司机和行人都形成良好的习惯,比如是开车不玩手机,在马路上行走不看手机等等。但从严峻的现实情况看,和风细雨式的宣传教育已很难遏制来势迅猛的手机公害,为了加快遏制因为低头玩手机而造成的交通肇事率,尽快修订法律,对开车玩手机和行人横穿马路时玩手机等恶习追究法律责任,看来实属必要。

有公安部门根据测试,开车玩手机的危害性甚至比酒驾醉驾还要大。“低头族”开车,在某个瞬间完全等于是在“盲驾”,危险性可想而知,所以现在有人建议“机驾入刑”,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而行人在横穿马路上,也盯着手机不放,这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手机依赖症”,也是对交通风险的无视。“手机依赖症”对行人造成的风险,与故意横穿马路相比,情节有过之而无不及。

目前的道路安全法已经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可罚款50-100元、记2分。开车发微信、刷微博等行为,则可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也可处以罚款50-100元、记2分。不过,由于取证难,此类违法被追究的少之又少。

正是因为当前的法律软弱无力,才造成司机上路玩手机肆无忌惮的局面。而行人盯着手机横过马路,在法律上如何处置,尚属空白。这种病来得很急大夫却迟迟不现身的局面,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公民的生命安全不作为,也部分助长了低头族的恶习膨胀。

据说美国一些州已经准备制定法律,对驾驶时接听电话或刷屏的违法司机,可给予监禁15天处罚,行人横过马路玩手机,也可处50美元罚款。

我国的国情与美国不同,在处罚上不必强求一致。但面对交通领域汹涌而至的低头族危害,法律迟迟缺位,司法满足于“故意看不见”,与理与情总有些说不过去。因此,媒体有必要给低头族喊喊话——“低头族,在行进中别玩命啦!”,对司法部门也应当呼吁——“法律,该出手时请出手!”

□辛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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