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贪官给人的印象是“爱吃”。“吃货”贪官利用权力,尽可能找一些稀有的东西来享用。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4月7日《廉政瞭望杂志》)
□赵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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