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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单独招生计划须满足三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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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单独招生计划须满足三大条件
包括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等
 

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昨天发布,参加今年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大条件,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该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独录取方式,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关高校目前已公布招生简章。

参加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按照教育部要求,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应及时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有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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