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北京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北京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对实现首都工会在新形势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基本目标,对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里程碑意义。本版从即日起开辟“学习贯彻《工会法》实施办法”专栏,邀请我市基层党政领导和工会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如何为工会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