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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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护士岂能抱狗上班

 

12月26日,连云港一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东海县人民医院一名护士抱着一只宠物狗进出输液大厅,该护士抱狗后,又给病人打针、换药,还把狗抱着进出配药室,网友认为护士的做法是对病人的严重不负责。28日上午,记者从东海县人民医院获悉,此事经网络曝光后,该院立即展开调查,涉事的护士陈某被停职待岗3个月。(12月29日《现代快报》)

在对待涉事护士陈某的处罚上,东海县人民医院的做法无疑是恰当的,是有充分依据的。首先,护士陈某违反了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医院无疑属公共场所,所以,护士陈某携犬进入医院明显是违法行为;其次,护士陈某的行为还违反了东海县医院的相关规定。从情节上分析,护士陈某不仅抱犬进出输液大厅,还在抱犬后给病人打针、换药。

常识告诉我们,犬只身上或带有多种细菌和病毒,作为一名在岗位上工作的护士,刚刚抱完狗后又给病人打针、输液,有可能把病毒、细菌传播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再次,护士陈某不仅携犬进出输液大厅,还携犬进出配药室。一般来讲,配药室作为医院的重要部位,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特别是无菌操作程序,除本院室医护人员外,外人不得进入。而护士陈某携犬进出,应属严重违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护士陈某携犬进出医院,看似小事,其实不然,绝不可放纵。□许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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