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酒业寒冬之下,湖北宜化集团旗下金沙回沙酒的销量实现8年37倍增长,成为行业黑马。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这一再被宜化集团高层津津乐道的营销策略,却被演绎成用酒抵发员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甚至冲抵供应商账款等另类方式,让许多宜化员工、采购商及供应商敢怒不敢言。(12月14日《长江商报》)
用酒抵发工资,这个规定从程序上讲,应通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若没有通过这个程序,属于程序违法。不仅如此,用酒抵发工资,还折射出员工的劳动权利保障成了鸡肋,常常被公司的权力所欺负。
究其根源,关键是有些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视而不见,或熟视无睹;而监管部门对此不作为,导致一些用人单位有恃无恐地侵犯职工权益。这样,既伤害了员工的感情,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而今,用酒抵发工资被曝光了,依法查处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如何采取跟进措施,防患于未然。至于其它地方有没有这类以物代币发工资的现象呢?各地劳动监管部门只要针对这个问题进行拉网式检查,才能消除老百姓的这种担心与焦急。 □吕也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