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为宝宝订购的百日宴喜糖喜饼套装,竟然在18天后才姗姗来迟,而这时,百日宴已经过去,喜糖送到也没了意义。而商家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让消费者申请退款。对此,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原本安排好的计划因为发货不及时遭到破坏,仅仅一退了之,耽误的事情谁来负责?(12月1日《新闻晨报》)
这起事件,让我们见识了快递变“蜗牛”。面对这等误事,是不是可以通过退货来解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退货多是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误事多是来自传递速度问题。因传递速度误事,让产品质量去担责不对路。退一步讲,就算电商与快递公司有捆绑经营约定,也不能以退货来抵消快递的过失。毕竟退货只表示电商不做这笔生意了,造成的损失几乎为零。而传递速度导致货不达,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就不这么简单了。
当然,从目前来讲,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对快递的送达期限有约定,就更莫说违约惩罚了,这势必会对维权带来很大困难。但是我们也绝不能因此止住维权脚步,任由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在笔者看来,一是在现实背景下,消费者为避免再次遭遇此类事情,有必要先学会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手段是,在网购前先向电商约定到货时间,并要求对方一旦违约就担责。这样一来,当快递超时送达,消费者就可根据合同法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二是呼吁国家加快快递行业立法,对送达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大惩罚力度。□王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