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
星期五
雷阵雨 微风
今天,我把北京市安监局有关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文件附在了工资单的后面,一同送到了公司投资人的手上。这样,今年三个月的防暑降温费就可以发到职工的手里了。
我们公司的投资人是爱尔兰人,他非常重视法律。我们每做一件事情,他都要考虑到是不是合法,有没有法律条文。如果没有法律条文,他是不会做的。在防暑降温费的问题上,最初,他是不认可的。因为,在他们国家没有防暑降温费的说法。他到中国开公司以后,我就跟他提出过防暑降温费的问题。他表示,只要有官方文件,就可以给职工防暑降温费。我找到了北京市安监局有关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文件给他看。他同意发给职工防暑降温费,并且要求将这个文件附在工资单后面,他看后才签字。以后,每年7月开始发防暑降温费时,都要这样做。
都说外国人很教条。我认为,像这位爱尔兰人的“教条”应该提倡。一切事情都要按法律办事,不能我行我素。如果不按法律办事,将受到惩罚。我想,这位爱尔兰人遵法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他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值得我们学习的遵法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