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中等身材,一头短发,眉宇间闪现睿智,举止中透着干练;十二年前,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迈出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门,加入到了法官队伍的行列;斗转星移、寒来暑往,她从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路踏着坚实的脚步前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努力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使她逐渐成长为北京市法院系统人才库政法尖兵人才。她就是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婧。
曾经的失足少年变成当今好学生
对未成年案件,“功夫在庭外”始终是李婧办案的第一守则。她认为,少年法官的工作是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保护、挽救未成年人。
2011年的一个傍晚,某职高学生小欣(化名)纠集多人持械斗殴,酿成7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李婧在庭前调查中,多次前往看守所、社区、学校做其家长的工作,使之自愿高额赔偿,以表达对被害人的歉意。同时,从法理和情理上说服、安抚被害人和家长。原、被告都为李婧法官的真诚感动,知道她是真心为他们解决问题的,反复沟通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每个孩子心中都会有某个感化点。李婧特意在开庭前安排了一次亲情会见和一次心理疏导,用事实告诉小欣:包括他的亲人和社会,都不会放弃像他这样犯了错的人,同时,希望他能吸取教训,一切从头开始。
事后,小欣抹着眼泪说,自己因为父母离异、学习成绩不好,一直很自卑,以致做出这么冲动的错事。现在,他深深体会到:能坐在教室里读书,是那么幸福的事!
由于做了大量细致、深入的工作,这个矛盾异常激烈的案件的判决得到了双方的认可。7名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法院也依法对小欣减轻处罚并且适用了缓刑。与此同时,李婧多次到学校协调,为小欣争取到了继续学业的机会。当她把复学通知书交给小欣时,小欣的妈妈激动地拉住她的手哽咽着说:“您让我儿子重新上学的恩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为有利于小欣这样的未成年人成长,法院依法对他们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使他们在将来升学、就业的时候不会受到曾经犯罪这个标签的影响。去年,小欣顺利渡过缓刑考验期,他的妈妈专程来到石景山法院,并带来了小欣荣获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奖状。她高兴地告诉李婧,小欣不仅顺利地完成了学业,还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并已经正式签约入职了。
这一系列成效,让李婧在2012年专门以少年法庭审判经验为题在全市进行了交流,她所在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市高级法院列为全市观摩庭,其所办案件也成功入选最高法院精选的全国98起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创帮教基地为未成年人“青春护航”
亡羊补牢莫若防患未然。为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李婧带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员,通过印制《成长路上法律护航》法治宣传册、录制法治教学视频、送法进学校进社区,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举办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特色法治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辖区直接受众学生和家长达万余人。
谈起首创“青春护航”基地这件事,李婧深有感触。作为发起者和建立者,团区委、检察院、司法局、教委和法院共同见证了它的诞生和成长。一年多来,“青春护航”帮教基地成为未成年人的“好老师”,涉诉未成年人在这里学习和成长,最终又成功回归社会。同时,它也成了法院的“好伙伴”,助力法院履行“教育、帮助、挽救”的职责。
“青春护航”帮教基地还是社会的“好帮手”,增强了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促使未成年人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它还改变了以往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较为单一的帮教模式,综合解决了其就学就业问题。如今,石景山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了名副其实的“北京市中小学社会大课堂”。
李婧说,法庭教育是让其“知”,而帮教基地是使其“行”,知行合一,才是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最好方式。在李婧带领下,石景山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2家部委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授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又被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
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李婧在办案时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她知道,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再小的案子都是大事。因此,只要是职责所在、只要是能力所及,她都要求自己尽力办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婧先后在《北京审判》、《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期刊发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多篇。所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北京政法内参》、《北京法院决策参考》、《北京审判》多家刊物登载,李婧撰写的《游走于规范和现实之间:法律适用中的法律解释》获得了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度年会的二等奖,当选为北京市女法官协会理事,2014年被评为“石景山区先进科技、管理、高技能人才”。
开庭审案挑灯夜战,撰写文案放弃周末,心理疏导倾情关爱,送书暖心走进高墙……辛勤耕耘十余载,李婧终于换得硕果满园香。今年,她的胸前挂上了北京市劳动模范的金色奖章。
荣誉面前,李婧表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将继续兢兢业业办好每一起案件,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纠纷,用法律维护每一名公民的尊严和权益。
□本报记者 卢继延 通讯员 胡京成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