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手机、网络社交的依赖越来越强,“朋友圈”作为一个网络熟人社会,逐渐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但由于“朋友圈”属于封闭式传播环境,自我纠错能力弱,广告、谣言便充斥其间,严重污染了“朋友圈”的社交生态。(10月25日《人民日报》)
应该说,在生活节奏紧张的现代社会,进入微信圈里的人,大多数是朋友、同学或兴趣相近的人,大家在这里相互交流、倾诉、分享、互动,充实业余生活。从某种程度上讲,微信是现代人的私人空间、隐私空间,“朋友圈”里都是朋友,消费的也是信任度,看到好友发的信息,转吧,根本不了解实情,不转吧,又怕得罪朋友。长期以来,面对“朋友圈”越来越多的不实信息,看重人情的国人经常很纠结。
如今,新广告法实施了,根据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此一来,在“朋友圈”不转发广告也有了法律“挡剑牌”,从此以后,大家看到广告完全可以遵从一个原则,那就是“从此面子是路人,遵纪守法才是王道”。
看到“朋友圈”消息,要提醒自己,对待信息要冷静理性,要注意甄别真假,切勿随手转发。□张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