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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探亲假 成“纸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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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探亲假”实施34年了, 不知道?不愿请?不敢请?
别再让探亲假 成“纸上福利”

 

有一种无奈叫做父母在这头、我在那头;有一种尴尬叫做时间有限、工作无限;有一种选择叫做探亲、饭碗两难全。探亲假是职工一项福利待遇,但不少职工却没能享受到,让这个假期变得被束之高阁,变成了“纸上福利”。

【调查】

实施34年的探亲假,多数职工不知道

年假、病假、事假……在人们了解的各种假期中,对于探亲假不少人还处在一知半解的状态中。所谓“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近日,记者对“你是不是了解探亲假?”和“探亲假适用的对象以及休假种类?”两个问题,进行了采访。在被访的20位职工中,有10位来自事业单位、2位是公务员,其余来自非公企业。

对于第一个问题,四成的被访者表示完全不了解,三成回答听说过。在问到第二个问题时,几乎没有人能够给出正确答案。

被访者职工朱静在一家国企从事会计工作,她来自河北保定。在北京完成大学学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北京工作。虽然工作很努力,但是这个85后小女孩却对探亲假很模糊。“在我的观念中,进入职场要想休假,除去国家规定的几个小长假,还可以用的是年假。”朱静说,“要不是有一次单位里负责人力资源的同事顺口提到探亲假,我才恍然大悟。”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不少职工虽然听说过探亲假这个名词,但对于有关的规定则不太清楚。

“探亲假,没休过,单位也没人提过,对职工太不负责啦!”职工李平任职于一个非公企业。记者提到探亲假时,原以为具备探亲假条件的他,起初有些激动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据了解,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已经出台。其中对于主体明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这么看来,我并不在享有探亲假的规定范围中。在了解到有关探亲假内容后,李平发现并不具备有关规定。而像李平这样对探亲假不了解的人,其实并不在少数。

一个萝卜一个坑,职工有假“没空”休

“你休过探亲假吗?”面对记者的问题,超过一半的被访者都纷纷摇头表示无奈。“关于探亲假的字眼,我在员工手册里看到过,但一天都没休过。”29岁的张岩老家在四川成都,现在某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我们每天都要面对无数市民前来政务大厅办事,有时候忙的连口水都喝不上,更不用说休假了。”张岩说,对于人员配置有限的服务窗口来说,庞大的业务量的确是个不小的压力。“不过探亲假也只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政策,比带薪年休假来的还要水中望月。现在的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了你一个明天就能找一个顶上,这年头少的是工作,多的是人才。”

虽然张岩他们的工作作息也能达到周末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全休,但面对较大的业务压力,他每年回老家的机会也仅仅在春节和国庆假期这样的长假。

听说“探亲假”最高可休息45天,张岩满脸羡慕的表情,“从上大学开始,我有大约10年没有跟父母在一起超过一个月时间。”

除了工作忙,还有一个让张岩对探亲假“望而却步”的理由,“即便我申请了探亲假,但同样是国企职工的爱人也没办法休这么久。”张岩查阅过相关规定,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而他的爱人不能以探望公婆为由申请探亲假,没办法一同返乡。

老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高级主管,负责企业很多项目的研发工作和工程实施工作,50多岁的年纪,老金依然奔波于全国各地的项目部之间。“习惯了。我在企业工作30多年,有感情,工作一个接着一个,根本停不下来。”说起探亲假,老金呵呵一笑,“年轻的时候不珍惜这个假,没有休过。现在想休了,但工作多,责任重,反而没空休了。”

老金70多岁的老母亲在老家浙江,由他的弟弟照顾,老金回去探亲的机会不多,时间也不长,这也让他心里常常带着愧疚。

采访中,像张岩和老金这样的职工很多,不管是因为工作压力大,还是身上责任重,对于申请探亲假这件事,他们都非常慎重,也让这个假期因为“没空”而被高高挂起。

变相克扣绩效工资,职工有假“不敢”休

采访中,记者还遇到一类职工,他们同样多年不休探亲假,原因竟然是“不敢”。

童先生是一名国有企业某业务科的负责人,他悄悄告诉记者,“在企业工作7年了,我才刚刚当上这个负责人,都是平时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干出来的结果。”童先生说,为了做好业务工作他经常加班,连续好几年都没有休过年假了。

近两年,童先生所在企业又调来一个特别能干的领导,对于业务工作更是紧抓不放,很多向那位领导申请休假的同事,都以“最近工作多,延后再休”为理由,被拒绝了。童先生自然是不敢提休假,更不敢提休探亲假了。

久而久之,探亲假就慢慢被人遗忘了。“能申请下来休满年假就不错了,不敢奢求别的。”童先生苦笑着说。

除了像童先生这样怕给领导留下“不勤奋”坏印象的职工外,还有一种“不敢”是“休不起”。

“我们的假期太贵了,我可不敢休。”说这话的职工是吴燕,她也在国有企业上班,在员工手册里也清楚的看到职工可以申请探亲假的相关规定。但让人为难的是,员工手册规定,职工必须一次性休满探亲假,不能拆开休息。且每休息一天,就要折合成工资,从收入中扣除。

“不仅如此,休假期间,公司还将对相应的绩效考核进行削减,还有可能因为没完成考核任务,拿不到年终奖金。”吴燕说,“这些附加条件让休探亲假的成本变得特别高,所以,她和她的同事都没有休过探亲假。20天的探亲假以后,你认为你的岗位还在吗?领导会为你留着饭碗吗?工资、奖金、升职样样都和绩效考核挂钩,这个假期给你你敢请吗?”

【声音】

非公企业职工不应被遗忘

根据规定,现在实行的探亲假有关规定适用的主体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还没有相关规定。在调查中,不少人提到期待探亲假使用人群范围可以扩大。“我觉得非公企业也可以参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职工更多假期福利。”职工赵佳说。

据了解,北京、上海不少省市都出台了对于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有关实施细则。

此外,还有人提到,对于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主体范围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遵守并且提示职工享有有关待遇。“探亲假,不仅仅是个简单的假期,这个假期更多的意义在于弥补缺失的亲情。”职工曲鹏说。

据了解,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其中提到: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而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对于在异乡打拼的职工来说,每年能回家看看父母的机会并不太多。“掐头去尾在家中的时间不长,都说常回家看看,我们非公企业的职工不应该被遗忘。”曲鹏说。

【建议】

曹岩 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企事业单位需重视探亲假

首先,探亲假的落实需要引起各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工作满一年,都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企业和单位不应该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拒绝职工提出休假的申请。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这些规定,都是职工享受探亲假的相关待遇。

当然,对于符合条件,但企业不能落实探亲假制度,或增加附加条件,明显影响探亲假落实的行为,职工有权向工会组织或仲裁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假待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本报记者 盛丽 王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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