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市纪委通报了6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12名干部被处分。其中有2起公款消费、2起公款旅游、1起违规收受礼金、1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在通报的6起问题中,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4月分三批组织干部赴云南、河南考察旅游,集团及下属单位以公款支付相关费用共计85.953万元。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节、纪委书记杨中俊参加了赴云南和第二批赴河南的考察。近期,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节、杨中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北京国控经贸公司党总支书记兼执行董事陈书银,为感谢上级单位领导对国控经贸公司的帮助,指派公司财务科科长张某某购买5000元购物卡用于送礼。陈书银将上述购物卡赠送上级单位领导,对方未予接受。陈书银遂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间将5000元购物卡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陈书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