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务应:我是一家建材加工厂的职工,今年50多岁了。很多年前,单位分给我两间平房,是那种单位自建的一排一排的宿舍房,后来各家各户都圈起了小院子。
我家住在最里面,所以我家及前后邻居的院子南墙就是前一排住户的房屋后墙。当初单位盖房时没有开后窗,为了方便通风,近日装修时我在后墙上开了一个1平方米左右的窗户。后面的邻居找到我家,说我家从窗户能看到他家院子里的情况,非让我把窗户堵上恢复后墙原状,否则就是侵犯了他家的隐私权。因为院子是后来他家自行封上的,我就让他把院子拆掉,他家不同意。现在两家的矛盾越来越深,厂里出面调解了两次也没起作用。请问:我在自家房屋开后窗,违法吗?
武丽君:您好,根据您的介绍,您在自家房屋开后窗的行为并未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一般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个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从您的介绍来看,您家开后窗是为了方便通风,并非出于摄取邻居隐私的目的,并且您开后窗也只能看到邻居家的院子,并未涉及其家室内等私人空间范围,除非邻居可以证明其在院落内的某些行为属于隐私权的范畴,否则,从严格意义上讲,您并未侵犯邻居的隐私权。
□本报记者 王香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