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市纳入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范围,首次教师资格国考时间为今年11月1日,报名工作将于9月7日至13日进行。
根据规定,今后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均须通过国考才能成为教师。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2015年9月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幼儿中等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5年9月1日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国考。
教师资格国考由教育部制定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笔试、面试均合格,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