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7月29日《北京晨报》)
□赵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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