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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投诉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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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线旅游投诉大幅上升
“去哪儿网”和“携程网”占总量8成
 

随着暑期旅游高峰的到来,有关在线旅游的消费者投诉出现大幅上升。自北京市消协指导的消费者网6月17日通报在线旅游投诉情况至7月21日,短短一个月时间,消费者网又收到在线旅游投诉50条,比前三个月投诉总数还多出32%,占到同期投诉总量的48%。其中,去哪儿网22条,携程旅行网20条,二者合计占到在线旅游投诉总量的84%。被投诉的事由仍集中在机票退改费、酒店房间预订、出游行程变更以及售后服务跟不上等方面。

对于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高额退票费问题,消费者网负责人陈音江认为,一些在线旅游网站以“旅行套餐”等为由,收取消费者高额退票费的做法,不仅不合理,而且于法无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明确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旅游电商推出的“旅行套餐”,应该是向消费者提供更便捷、更便宜的旅游产品或服务。

“消费者反映下单后,因某种原因立刻取消订单,就收取高额退改票费的做法,也违反了《消法》有关规定。按照《消法》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等四类商品外,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媒体部负责人认为,在线旅游实质上就是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服务,理应适用于《消法》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也就是说,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网站购买旅游产品或服务后,应当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如果网站认为,在线旅游根据性质属不宜退货范畴,那么也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明确告知,而不能将“告知”隐藏在复杂冗长的格式条款中,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针对眼下暑期正是出游高峰期,不少人图方便选择在网上预订购买出游产品的现实,消协提醒,目前有部分网上旅行社店铺,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不平等格式条款,误导销售,虚构成本,转嫁损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提醒市民,对外出旅游尤其是出境旅游签证的相关政策信息、所需资料、办理步骤和程序应进行基本了解,避免被不良商家忽悠。同时应选择本身具备相关资质、规模大、口碑好的旅行社,并事先签订正规完备的旅游合同,约定责、权、利和注意事项,特别是选择本地服务商更有利于产生纠纷后的调解处理。

□本报记者 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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