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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企业个体户列入异常名录
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6月30日,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已正式结束,本市有14万余户企业、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年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基本情况,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制度。截至6月30日,全市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3.2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9.81%;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2.4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8.6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3.98%。

根据有关规定,未按期参加年报公示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各级工商部门已依法将73853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工商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对已参加年报企业所公示的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并在抽查结束后,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在抽查中发现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登管衔接机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将会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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