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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校教师工资将实行“集体协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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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校教师工资将实行“集体协商”制
涉及本市2600家民办学校 共9.1万名教职工
 

本报讯(记者 白莹) 目前,一些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存在由校方自己说了算的现象,而民办校教师则处于弱势地位。为此,市总工会将推进在民办学校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举措,并提出了明确的“日程表”和“路线图”。

昨天,记者从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进民办学校集体协商工作观摩会暨北京市推进民办学校集体协商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市90%以上的百人以上建会民办学校将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到2018年,全市85%以上的建会民办学校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包括幼儿园、初高中、高等学校、培训教育机构在内的2600家民办学校,涉及9.1万名教职工。其中,已有近千家建立了工会,涉及3万名教职工;全市包括东城、西城、朝阳、通州、顺义、昌平等6个区县在内的民办学校建立了工会联合会,覆盖760家共计1.5万名教职工。今年,这些民办学校将逐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市教育工会相关负责人说,由于全市民办学校的单位类型、教职工结构、待遇各不相同,所以协商的内容重点也不尽相同。比如,民办学校独立协商的内容重点围绕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高技能人才鼓励机制、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同工同酬开展协商,而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则重点围绕岗位工种、工时工价、劳动定额等协商确定行业劳动标准和工资标准,形成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同时,市总将加快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要求各单位深入研究民办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难点、要点、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维护好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市教育委员会委员李奕说,推进民办学校集体协商工作,能够有效解决教师队伍不稳定,劳动关系短期化等难题,教育主管部门将大力支持和配合工会组织各项工作,引导民办学校开展集体协商,落实协商成果。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副主席江广平,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万明东,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副巡视员张素华,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玉英等领导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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