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丹)我市劳动仲裁部门的数据显示,实践中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占目前劳动争议的大多数。但不少企业容易忽视,因劳动者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五项证据缺一不可,其中一项就是需要在解约前征求工会的意见。昨天上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首次发布本市十个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从中提炼出十个劳动争议风险防范点,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加以防范。
十个风险预防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二是不缴社保,劳动者虽自愿企业仍违法;三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四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让劳动者随便走人;五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就应履行;六是同事证言可作为劳动关系确认依据;七是因劳动者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五项证据缺一不可;八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赔偿责任;九是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十是劳动者加班应注意保留证据。
据统计,近五年,本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31.55万件,共涉及劳动者31.55万人。仅2014年,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4余万件,其中集体争议3181件,涉及劳动者2.27万人。
为促使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苗头状态,本市还加强了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与市工商联协调合作,指导住宅房地产商会等51家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六方联动调解劳动争议机制作用;举办全市性的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2014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5万件,调解成功率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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