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昨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国际研讨会在京开幕。记者了解到,针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协同发展治理,下一步有望设立京津冀生态环境红线,构筑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同体。其中,大气治理将在既有的“大气十条”标准上提高、加严,同时时间进程上往前延伸。
研讨会上,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在会上作了京津冀生态环保规划思路框架下的大气污染防治报告。
“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同体”将实施空间用途管控、严守生态环境红线,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将京津冀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五类主体功能区。将区域内生态功能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主要包括三类: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红线区、生态脆弱红线区。
记者了解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成立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治理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去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6%。今年1至4月,同比又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