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香阑 )2015年6月15日,逃亡海外6年的吕某某经检察官及其家人多次劝告,最终选择从菲律宾回国投案自首。据悉,吕某某是2015年北京市首例经劝返回国自首的外逃贪官。
吕某某,男,57岁,北京市人。2001年至2004年,他在担任北京某高校下属一家公司副总裁期间,伙同单位另外5名高管成员,采取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情况的方式,将国有资产2100余万元作为奖金私分给集团员工,数额巨大,其中吕某某个人作为公司高管分得100余万元。2009年9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吕某某立案侦查,在此之前,吕某某已经前往菲律宾。
2009年立案后,办案单位及时与吕某某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并不断通过吕某某在国内的亲属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经过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吕某某于近日主动表示愿意回国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