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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社保缴费情况15日起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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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社保缴费情况15日起可查

 

本报讯(记者 闵丹)6月10日,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核对201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职工,凡是在2014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本月15日起可通过社保对账单,开始查询并核对2014年度本人社保缴费情况。如果对对账单中的参保信息有异议,应及时向单位反映,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或补缴;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据市社保中心介绍,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4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主要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为了响应本市“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市社保中心提倡广大参保人选择社保电子对账单查询核对个人的社保缴费情况。选择电子对账单的参保人,自6月15日起,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或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14年度社保对账单。此外,2014年6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共服务号。参保人可通过手机即时查询社保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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