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出具的消费纠纷调解书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怎么办?这让不少陷入维权纠纷的消费者心有疑虑。近日,东城区消协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首例消费纠纷司法确认在东城法院办结,这也是本市消费纠纷司法确认的第一例。
典型案例
去年12月,东城区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消费者许某某的法定代理人的投诉,诉其女儿许同学在东城某健身中心游泳时被泳池中的不锈钢扶梯底部划伤左脚跟部,造成5厘米长度的左脚跟腱伤,已住院手术治疗,基本痊愈。经与该中心协商理赔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投诉要求调解理赔事项。
接到投诉后,东城区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部赵梦云主任亲自走访,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约谈当事双方,宣讲新《消法》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分析
经多次调解达成协议:某健身中心一次性支付消费者医疗等相关费用共计2万元;消费者领取赔偿款后,不再向健身中心追究法律责任。今年3月,在东城区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许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与该健身中心委托代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中心当场交付赔偿金2万元。虽然调解协议快速达成,但消费者心存顾虑,担心企业有变,而此时健身中心对事后保险索赔及证据、协议法律效力等问题,踌躇再三。
对此,东城消协也恰如其分地指明调诉结合之路,即,可申请到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司法确认。于是双方均提出要求执行司法确认。
4月8日,东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某某与某健身中心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东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调解协议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明确,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东城区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东城区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赵梦云表示,消费纠纷调解的好处在于:一是快速、便捷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协商达成协议;三是节约社会资源和维权成本;四是打通诉调对接之路。
□本报记者 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