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谁来管住“大闹天宫”的乘客
网费惊着总理 亟需改革破局
是谁纵容了 “天价头”的产生?
“李鬼”打“李逵”真是无法无天
干部任后“回炉” 不如任前把好关
看好你的手机 扫码需要谨慎
别让游乐设施 沦为夺命利器
“唐僧肉”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鬼”打“李逵”真是无法无天

 

发现有一辆车套了自己的牌,反倒被对方打伤。蜷缩在病床上,左手挂着吊瓶的长春的哥邢磊(化名),仿佛经历了一场噩梦。昨天上午,躺在病床上的邢磊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4月15日《新文化报》)

由此想起《水浒传》第四十二回,“李鬼”假冒李逵剪径劫财,索要“买路钱”, 李逵大喝一声:“你这厮是甚么鸟人?敢在这里也学老爷名目,在这里胡行剪径!”两板斧差点结束“李鬼”狗命!

车主车被“李鬼”套牌,去交警队处理,对方车主领人行凶,竟然在交警队耍横,对“李逵” 车主施暴,将有真正车牌号车主打得遍体鳞伤住院,即使在警察赶到后,仍不断进行着口头威胁。真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套用他人车牌本属于违法行为,且套牌车危害极大,一方面为违法犯罪提供掩护,躲避执法机关查处和惩罚,严重困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嫁祸于他车,扰乱正常社会管理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难以追究,影响社会和谐,同时构成侵权责任。

光天化日之下,尤其是在交警部门依法处理的场所,“李鬼”套牌还领人行凶打伤人,法律不容,交警部门不仅要依法严厉查处,公安机关当依法追究“李鬼”的法律责任,决不能让“李鬼” 打“李逵”怪事得逞,法治社会岂容“李鬼”横行!□王恩奎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