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事件有了新进展,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涉嫌暴打男童的养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采访得知,养母和生母是表姊妹关系。被虐打男童称,“妈妈很爱我,她不会对我不好的,我现在好想回南京。”这件事情一点都不怪妈妈,是他自己对妈妈撒谎在先。男童亲生父母表示,对于打孩子这件事能接受,而且会继续把小虎放在养父母家。(4月6日《扬子晚报》)
该事件最复杂的就是被虐待儿童称不怪虐待人,其生父母也表示能接受并会继续把小孩放在养父母家。增加了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心理干预者等热心人士介入处理此事的难度。如今,公安机关已将男童养母李某刑拘,要是男童及父母表态谅解,公安机关很可能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进一步说,假设男童执意要和养父母继续生活,在处罚其养父母、撤销监护权方面如何照顾男童利益和意见,如何平衡外部干预与男童及养父母的正常家庭生活。这一系列问题,也印证了在处理此类事件中,外界的介入时机、尺寸很难拿捏,而这恰恰是虐童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才被处理的原因所在。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父母的义务,更是国家及社会的责任。当前,既需要位阶更高、更详尽、完善、科学的法律,将保护的触角覆盖到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也需要公众树立“虐待儿童非家事”的理念,敢于向虐童事件说不,共同撑起儿童的法律保护伞,让孩子免于暴力和恐惧,幸福、无忧、健康地成长。□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