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24年前,凌先生在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某银行办理了一笔业务,当时银行宣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1841.87元”,24年后取款时,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有5304.85元。凌先生觉得银行没有信守当年的承诺,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银行应支付凌先生存款本息合计20164.93元,凌先生与银行均接受了该判决。不能兑现向客户的宣传和承诺,反映了银行宣传上的盲目性,利息计算不规范,则反映了银行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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