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会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怀柔工商分局不断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典型案例
2014年5月23日,怀柔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孕婴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玩具进行随机抽样检测。2014年6月23日收到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5份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确定当事人所销售的某牌宝宝奇妙玩乐组合、某牌小精灵乐器组合、某牌声光玩具和某牌音乐玩具、某牌电动玩具均不合格。通过细致的调查取证, 怀柔工商分局最终没收宝宝奇妙玩乐组合、小精灵乐器组合、声光玩具和电动玩具各1件,没收违法所得757.10元,罚款2270元。
工商提醒
商品质量抽检是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的样品是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且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申请复检。消费者购买婴幼儿玩具时,应留意商品是否具有国家产品认证标志,如没有则坚决不予购买,在购物时尽量选择正规商场或超市,结算后留好购物凭证。
法规链接
《产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叶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