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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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木家具加“贴面” 商家违约赔偿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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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将实木家具加“贴面” 商家违约赔偿6000元

 

现在人们装修房屋,越来越喜爱有品味、上档次、有文化气息的实木家具,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到实木家具销售市场中,面对纷繁复杂,种类众多的实木家具市场,消费者要擦亮双眼。

典型案例

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建材城家具厅看好一套实木组合家具,商家承诺实木家具不贴皮,李女士随即在该处花28900订购一套组合家具,并要求商家将承诺写入合同,即约定:保证实木家具不贴皮。实际送货到家后,消费者发现家具是贴皮的,要求经营者履行赔偿约定,但是商家拒绝赔偿。

无奈,李女士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找到商家核实情况,商家认为贴皮家具是实木家具的一种,因此也属于实木家具,不是假货。

经过了解,商家提供的家具属“实木贴面家具”,确属实木家具的一种,但商家在合同中同时承诺“不贴皮”,而实际交付的却是“实木贴面家具”,显然与合同约定“不贴皮”不符,因此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还消费者组合家具款28900元,并赔偿消费者6000元,消费者对调解表示感谢。

工商提醒

根据《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将实木家具细分为三种,“纯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实木贴面家具”。纯实木家具是所有的零部件都采用实木制作的家具;实木家具也叫板木结合家具,也就是台面、桌(椅)腿等框架采用实木,而侧板、底、顶、隔板等部位用人造板(密度板、刨花板等都属于人造板)制作的家具;实木贴面家具则是用人造板制作,表面用实木单板进行装饰的家具。

消费者购买实木家具要分清实木家具的种类,因为“纯实木家具”的价格与“实木家具”、“实木贴面家具”相差数千元甚至数万元,销售者为了追求暴利混淆概念、鱼目混珠。同时,李女士的做法也非常值得大家借鉴,就是要求商家将口头承诺落实到书面形式上,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

陈敏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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