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2014年7月28日,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的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双方就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机制、建立人员交流和培训机制、建立合作创新机制等内容展开合作。这份协议是全市首个中级法院与调解中心签订的协议。协议对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机制、转案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筛选可委托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对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为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点评】
专业化、社会化调解资源的引入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调解、创新了调解模式、提升了审判质效,也对分流化解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事实上,法院委托工会调解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有不少好处。另外,劳动者可以不用请假就能打劳动官司。不论从节约诉讼成本还是及时化解纠纷来看,法院将部分的案件委托给工会来调解,都有不少优势,这一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