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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宪法先谈“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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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宪法先谈“梦想”

 

“同学们,我们先来说说自己的梦想好吗?有了梦想,我们如何去实现这些梦想呢?”贾晓菡把梦想作为讲座的开场白。

昨天,和平里街道司法所联合北京市第五十四中学,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邀请“青春船长”普法团队为学生讲解宪法的相关知识。受教育对象为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四个年级的600多名学生。

“我的理想是当老师。”

“我没什么理想,就是想现在能好好学习就行了。”

“青春船长”团队的主讲人贾晓菡的开场白显然非常成功地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力。紧接着,她说:“那么问题来了,有哪些法律对我们受教育的权利予以保护呢?”

在大家的笑声之中,关于“宪法”的普及知识拉开序幕。

画面生动的PPT文档,向600余名学生展示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对公民受教育权所作的相应规定。其中,《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在经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后,“青春船长”普法团队向学生现场发放了600余份法制宣传品,红色封皮的《宪法》小册子人手一份。

和平里街道司法所副所长、五十四中法制副校长佟建彬一直在现场“盯守”。此前不久,他刚刚在这所学校开展了一场以“校园伤害”为主题的讲座。

佟建彬告诉记者,本次活动的开展是为了让学生知道宪法与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因此从小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人们从小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据了解,和平里地区学校密集,有和平里一小、三小、四小、九小、地坛小学、青年湖小学、一七一中学、五十四中学、宏志中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十余所中小学,面向学生开展法律教育,是街道司法所每年必做的工作。

□本报首席记者 边磊/文 通讯员 李银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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