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宝忠)随着建筑企业“营改增”脚步的临近,北京城建七公司未雨绸缪,于近日邀请中国注册税务师、北京华兴盛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陈志坚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单位负责人、经营、财务、材料相关人员讲了一堂生动的“营改增”专题课。
在培训课上,陈志坚首先结合施工企业实际给大家讲解了“营改增改的是什么”?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然后对企业提出了四个合理化建议,包括各项目部开发票时,抬头必须是公司全称,不可以是项目部名称,也不可以是单位简称,否则都无法通过增值税的后台认证,就影响公司增值税的缴纳;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加入发票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应要求对方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证明等相关资料;合理利用增值税对企业有利方面政策,做好采购计划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