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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引路带动企业谈出好“薪”情
请农民工兄弟 吃顿暖心饺子
规范化是制度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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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化是制度化的前提

 

工资谈判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维护职工经济权利的有效方式。但工资集体协商仍然具有中国特色,它是中国工会根据国情,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职工双赢,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创新工会工作的一种新模式。

近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在基层广泛拓展,已经成为深受职工欢迎,并逐渐得到企业界认可的一项“民生工程”。数据显示,实行工资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工资协商的企业高10-15%。同时,已实行协商的企业,其劳动关系的稳定程度也显著高于未协商企业。

但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复杂的博弈模式,如何让这项工作既兼顾企业与职工双方需要,又使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则仍然需要基层拿出鲜活的经验来。

顺义区工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十分重视基层试点工作的规范化,从草根实验中汲取智慧和经验,从而使首批54家试点企业全部实现了操作规范化,为下一步实现制度定型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并树立了一批“样板案例”,这样边试点边规范边总结边推广的工作套路,非常实用,受到基层的一致好评。

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规范化是制度化的基础,通过将试点案例反复比较、萃取和理论化,就能摸索出一套操作规程,一旦规程经过反复测试和考验,证明稳定可靠,则就能形成制度。尽早将工资集体协商这种新的工会业务规范化,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形成制度,进入立法范畴,则必将是中国工会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经济权利的一大贡献。

“涨工资和促效益并行”,这是职工和企业共同的心愿,在中国经济的换挡期,实现职工工资稳定增长和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同步,是宏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目标实现的基石,我们向以顺义区工会干部为代表的职工利益代言人致以崇高敬意,我们也对新年度工资集体协商这项“民生工程”加速定型充满期待。

□周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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