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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定 及报酬变更成焦点
无照销售汽车配件 工商查处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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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照销售汽车配件 工商查处依法取缔

 

无照经营,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违法行为,冲击了有照经营,妨碍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偷逃国家税费,而且因未纳入正常经营管理,极易滋生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今年来,怀柔工商分局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已办理案件120余件,罚没款达百万余元,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经营环境。

典型案例

2014年3月,怀柔工商分局接市局12315中心举报转办单,反映怀柔区某地无照销售汽车配件。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举报地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郑某在该场所从事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活动,无法出示营业执照。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无照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销售汽车配件的经营活动,至被查处时止,当事人非法经营额19814元,违法所得854元。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

工商提醒

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共有五种形式:一是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是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四是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本案属于第二种违法形式。

法条链接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江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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