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张老照片是1949年拍摄的,一张是北京街头民警在救助一名乞丐,另一张是在育幼所工作人员在给流落街头的儿童乞丐穿上新衣服。体现了政府对乞丐无微不至的关心。
解放初期的北京,由于历史原因,乞丐遍地,严重影响了当时的社会安定。当时北京的接管工作非常繁重,加之百业待举,所以对社会的整治工作尤显突出。市政府根据乞丐群体“人鬼混杂”的复杂特点,并没有像以往政府那样通过施予乞丐食品和财物来解决问题,而是矫正规范他们的行为、教育改造他们的思想灵魂,最终使他们脱胎换骨、自谋生计,也最终使他们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秩序中来。
1949年5月27日,当时的北平军管会、北平市人民政府开始大规模收容乞丐,由市公安局负责收容、集中和解送,一般乞丐直接送救济院或育幼所、安老所等收容单位,在那里他们得到救助,同时也受到教育改造。据史料记载:截至1949年11月下旬,北京市共收容乞丐2935人,其中青壮年大部分获得改造,参加劳动生产,老弱病残也适当安置,北京街头乞丐基本绝迹。
□刘鹏 文/图